按照吉林省人社厅关于2023年全省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职称评聘申报审核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为了实现新旧版职称文件顺利衔接,经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今年参评人员学历、资历按照国家、省标准执行,即学校此前下发的《关于开展2023年度吉林省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信息化申报工作的通知》中规定条件(附件2),其它业绩条件按照《长春工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办法(2021 修订版)》(长春工大人字〔2021〕32 号)文件执行,包括事业编制人员和人才派遣人员。
所有参加今年职称评审人员须为2023年度吉林省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信息化平台申报且审核通过人员。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修养。对思想政治表现差、违背教师职业道德和学术道德规范的参评教职工,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学校将不予评聘。
2.社会服务要求
40 岁以下青年教师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须有至少一年担任辅导员或班主任(班导师)工作经历,或支教、扶贫、参加孔子学院及国际组织援外交流等工作经历,并考核合格。
3.学历、资历要求
按照国家、省文件执行。
(二)业绩成果条件
按照《长春工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办法(2021 修订版)》(长春工大人字〔2021〕32 号)文件执行。
(三)破格晋升条件
按照《长春工业大学拔尖创新创业人才职称评聘办法(试行)》(长春工大人字〔2021〕32号)文件执行。(学校有关破格晋升规定,将根据国家、吉林省破格政策变化而随时进行相应调整。)
三、申报要求
(一)职称报名及提交有效业绩成果
所有参评人员须在学校职称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在系统中提交有效业绩成果。
职称报名系统网址:http://zc.ccut.cn;账户密码:企业微信扫码登录。具体见操作说明(附件10)。
教师、实验、研究、辅助系列申报人须在校职称报名系统中按照相关要求,勾选12项代表性业绩成果。思政系列、教师系列拔尖创新申报人无须在报名系统上提交代表性业绩成果,单独按照相关要求上报所需材料。(注:如果将理论课学时作为教学方面代表性业绩成果,一定要在系统中勾选)
本次职称申报必备(门槛)条件无须在职称报名系统中勾选,申报人须填写《2023年职称评聘人员业绩成果必备(门槛)条件申报表》(附件8),此表所有系列参评人员均须填写。
(二)各类人员业绩成果申报说明
1.教师系列
教师系列业绩成果须填报到校职称申报系统中,申报人须提交代表性业绩成果,即反映本人学术水平、业绩贡献的教学、科研成果。
教师系列评聘高级职称分为教学科研型和教学型两类:
(1)教学科研型
“教学”业绩成果≤6项,“科研”业绩成果≤6项;
(2)教学型
“教学”业绩成果≤12项,“科研”业绩成果≤3项;
(3)对业绩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进行详细描述(不超过1500字)。
2.实验系列
实验系列业绩成果须填报到校职称申报系统中,申报人须提交代表性业绩成果,即反映本人学术水平、业绩贡献的教学、科研成果。
(1)“教学”业绩成果≤6项,“科研”业绩成果≤6项;
(2)对业绩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进行详细描述(不超过1500字)。
3.思政系列
思政系列只需在校职称申报系统中报名,核对基本信息即可。然后填写《长春工业大学2023年思想政治教育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一览表》。所填报的业绩类成果原件须送交学生工作部进行审核,具体提交时间、地点由学生工作部根据职称评聘工作总体安排最终确定。
(1)申报人需提交代表性业绩成果12项,其中指导教师类业绩成果≤6项,思政集体荣誉和思政学生个人荣誉成果≤8项。
(2)个人工作业绩综述(不超过1500字)。
4.研究系列
研究系列业绩成果须填报到校职称申报系统中,申报人只允许提交12项代表性业绩成果,包括科研业绩、教研业绩、工作业绩三类成果。
(1)科研业绩成果+教研业绩成果+工作业绩成果≤12项;
(2)个人工作业绩综述(不超过1500字)。
科研业绩、教研业绩按照时间要求提交相关部门审核。工作业绩在系统填报后,应将成果原件送到专业技术干部科进行审核。
5.辅助系列
辅助系列业绩成果须填报到校职称申报系统中,申报人只允许提交12项代表性业绩成果,代表性业绩成果分为教研业绩成果和科研业绩成果。
(1)教研业绩成果≤6项,科研业绩成果≤6项;
(2)个人工作业绩综述(不超过1500字)。
科研业绩、教研业绩按照时间要求提交相关部门审核,工作业绩在系统填报后,应将成果原件送到专业技术干部科进行审核。
6.拔尖创新创业人员
申报拔尖创新创业人员不需在校职称系统中报名和提交业绩成果材料,须另行填写《长春工业大学2023年申报拔尖创新创业人员业绩成果申报表》、《长春工业大学2023年申报拔尖创新创业人员汇总表》,并提交佐证材料。
(三)申报人所在单位工作内容
1.对参评人员师德师风、政治表现进行审核把关
组织所有参评人员填写《长春工业大学师德师风、政治表现审核表》,基层党委书记签字盖章后,再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处统一送交党委教师工作部审核。
2.对40周岁以下教师系列(不含思想政治教育教师)参评人员出具一年辅导员或班主任(班导师)等工作经历证明,年龄和工作时间均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
3.组织所有参评人员填写《2023年职称评聘人员业绩成果必备(门槛)条件申报表》。
4.组织申报拔尖创新创业人员填写《长春工业大学2023年申报拔尖创新创业人员业绩成果申报表》、《长春工业大学2023年申报拔尖创新创业人员汇总表》。
5.组织所有参评人员亲笔签署《诚信承诺书》,签字盖章。
6.提交材料要求
(1)《师德师风、政治表现审核表》1份。(纸质版)
(2)40周岁以下教师系列参评人员出具一年辅导员或班主任(班导师)等工作经历证明(可由所在单位集中开具在1个文档里)1份。(纸质版)
(3)《2023年职称评聘人员业绩成果必备(门槛)条件申报表》1份,以“姓名-职称评聘必备(门槛)条件申报表”格式命名。(纸质版和电子版)
(4)《长春工业大学2023年申报拔尖创新创业人员业绩成果申报表》、《长春工业大学2023年申报拔尖创新创业人员汇总表》、佐证材料各1份,申报表与佐证材料生成1个PDF文件,不得超过10M,以“工作证号+姓名”命名。(纸质版和电子版)
(5)《诚信承诺书》1份。(纸质版)
以上材料均需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请申报人所在单位将材料统一收齐后,于2023年6月5日下班前,将纸质版材料送交专业技术干部科(南湖校区主楼二楼1261)。电子版材料以“学院-2023年职称材料”格式命名发至jsgbk@ccut.edu.cn邮箱。
(四)材料审核部门工作内容
材料审核部门包括党委教师工作部、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工作部(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处、教务处、科学研究处、研究生院、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团委、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高等教育研究所等部门。
具体分工详见《2023年职称评聘业绩材料审核工作人员一览表》。
(五)时间计算
按照吉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全省2023年职称制度改革和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吉人社函〔2023〕8号)规定,本次申报人员学历年限、任职(聘任)年限、业绩成果截止时间均为2022年12月31日。
(六)工作纪律
职称申报、审核工作相关纪律按照《关于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中严肃工作纪律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日程安排
(一)数据准备、导入及报名系统维护工作。(5月22-28日)
(二)学校组织召开相关部门协调会,部署职称审核工作。(5月25日)
(三)下发职称审核工作通知。(5月31日)
(三)参评人员进行网上报名,核对、补充业绩,确定代表性业绩成果。(5月31日-6月2日)
(四)部分参评人员补充提交业绩成果佐证材料。(6月1-2日)
(五)参评人员所在单位提交职称评聘申报审核要求的全部材料。(6月5日)
(六)职能部门对参评人员师德师风、资格、基本业绩条件、业绩成果进行审核。(6月5-9日)
(七)对审核通过人员的资格及业绩进行公示。(6月12-14日)
五、咨询方式
1.业绩材料审核认定咨询
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见附件4)
2.职称申报系统技术咨询
联 系 人:赵岩
联系电话:82222817
3.职称评聘政策问题咨询
联 系 人:姜睿馨
联系电话:85716251
4.职称评聘日常工作咨询
联 系 人:王丽
联系电话:85716250
5.2023年职称评聘QQ群
143682184
6.职称评聘工作办公室
专业技术干部科(南湖校区主楼二楼1261)
邮箱:jsgbk@ccut.edu.cn
电话:85716251
附件1:长春工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办法(2021修订版)
附件2:2023年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学历、资历条件一览表
附件3:2023年职称评聘申报审核工作时间安排表
附件4:2023年职称评聘业绩材料审核工作人员一览表
附件5:2023年思想政治教育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一览表
附件6:2023年申报拔尖创新创业人员业绩成果申报表
附件7:2023年申报拔尖创新创业人员汇总表
附件8:2023年职称评聘人员业绩成果必备(门槛)条件申报表
附件9:关于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中严肃工作纪律的有关规定
附件10:职称报名系统使用说明
附件11:近五年校-学院平均课时统计表
附件12:师德师风、政治表现审核表
附件13:辅导员主任(班导师)等工作经历证明
附件:14:诚信承诺书
长春工业大学
202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