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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出国研修项目选派办法

发布日期:2016-12-26  来源:   点击量:

一、项目简介

为推动我国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2017年将继续依托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以下简称青年骨干教师项目)选派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出国进行专题研修。

1.研修基地

加拿大阿尔伯塔大学、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英国卡迪夫大学

2.选拔范围

面向青年骨干教师项目签约院校进行选拔,被录取人员占用各校2017年项目选派计划。

3.研修内容

主要为高等教育“人力资源管理、综合行政管理”、“教务、学生、研究生管理”、“发展规划和科研管理”、“财务与国有资产管理、后勤管理”四个专题,并按专题分批组班。

专题研修采取课堂授课、专题研讨、观摩实习、讲座等方式。除专题讲座外,还安排到对方行政管理部门观摩实习。

4.住宿安排

住宿一般由外方院校统一协助安排,如外方院校无法统一安排,则由留学人员本人自行联系。

二、选派计划

选派人员留学身份为访问学者,留学期限为3个月。2017年计划选派200-250人分6个班次分别派赴3个研修基地,具体安排如下:

序号

开始时间

研修地点

研修专题

规模

1

2017年3月

加拿大阿尔伯塔大学

教务管理、学生管理、研究生管理

35-45人

2

2017年3月

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

人力资源管理、综合行政管理

35-40人

3

2017年6月

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

发展规划和科研管理

30-40人

4

2017年6月

英国卡迪夫大学

人力资源管理、综合行政管理

35-40人

5

2017年9月

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

国有资产与财务管理、后勤管理

30-40人

6

2017年9月

加拿大阿尔伯塔大学

发展规划和科研管理

35-45人

三、资助内容

研修费、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留学人员所需经费按照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派办法,由国家留学基金与推选院校按照1:1配套方式共同负担。

四、人选条件

1.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2.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0年9月20日以后出生)。

3.应为高校现职优秀中层及以上行政管理人员,工作业绩突出,具有较大发展潜力。身体健康,心理健康,品德优良。工作岗位及培养目标应与所选研修专题一致。

4.具备一定的英语交流能力,申请时须提供可反映其英语水平的考试证明。同等条件下,将优先录取外语水平符合国家公派留学访问学者类别外语合格条件的申请人。

五、选拔办法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学校选拔推荐,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评审录取”的办法。各校按照实际工作需要进行选拔推荐,推荐人数原则上不超过3人。

各校组织被推荐人员于2016年9月20-30日登陆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系统(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于10月10日前将单位推荐公函、《初选名单一览表》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候选人纸质材料由各校留存,留存期限为2年。

国家留学基金委对被推荐人员审核后予以录取,必要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录取时将根据选派计划及研修班次人选情况,结合被推荐人选现从事工作性质及拟派出时间确定被推荐人选具体派出班次。

六、对外联系及派出

1.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统一对外联系,落实留学人员在外期间的研修课程及实践。

2.录取人员应按照录取时确定的研修班次派出。录取后不再调整班次、不延期派出。如无法派出,各校应及时来函说明情况,放弃留学资格。

七、派出管理

1.对留学人员的管理实行“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办法。留学人员派出前须与国家留学基金委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并办理公证后派出。

2.国家留学基金委将于每个班次派出前两个月,通知相关留学人员办理签证、机票等具体派出事宜。请学校务必统筹安排好本单位选派人员的派出工作,确保其及时派出。

3.派出前,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组织每个班次的留学人员进行集训,对派出和研修提出明确要求和目标。研修结束后,国家留学基金委将与外方一起对每个班次的研修情况进行总结。

4.在派出手续启动后,对因派出单位或留学人员本人原因导致未能如期派出,并造成学费、住宿费、签证费、机票费(含退改签费用)以及违约金等经济损失的,由派出单位负责协调进行赔偿。

5.对派出和管理中出现较多问题的学校,将暂停人员选派。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凌翔、吴晓丽

电话:010-66093992/3986传真:010-66093954

E-mail:qingjiaoban@cs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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