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关于认真做好2014年学校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长春工大人字〔2014〕26号)规定,经考核评定和公示环节,确定事业编制人员206人、人才派遣人员35人的2014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事业编制人员年度考核结果已报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
附件:2014年度学校工作人员考核优秀等次人员名单.doc
长春工业大学
2015年7月16日
上一条:关于做好2015年长春工业大学 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转)贯彻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