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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6年用人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1-26  来源:人社处   点击量:

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满足学校高质量发展所需的高质量师资以及管理人员和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学校计划开展2026年用人计划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6126日至26

二、申报范围

1.专任教师

2.党政管理人员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3.辅导员

4.教学和科研、研究生秘书

三、申报原则

1.总量控制:根据学校三定编制核定情况和现实有人员情况,仅限缺编单位提出用人申请。

2.需求导向:专任教师用人申报,要紧扣学科、团队及科研平台建设需求,专任教师分为青年博士、具有工程实践工作经历博士;党政管理人员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用人申报确为部门、单位人员紧缺,急需补充高质量、专业化人员,且不能通过学校内调解决;辅导员用人主要结合上级规定的配备要求及学校确定的专兼结构比例进行申报。

3.人岗相适:申报用人计划时,要合理设置用人岗位的招聘条件,科学设定所需岗位的年龄、性别、政治面貌、专业(学科)等条件,提高招聘人员岗位匹配度和专业化水平。

4.统一论证:用人计划原则上每年集中申报一次,各用人单位按要求自主申报,经人社处汇总审核,报学校统一论证通过后,依次发布用人招聘公告。

四、申报要求

1.专任教师: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并具有与设置岗位相匹配的所学专业(学科),年龄一般要求35周岁以下;具有工程实践工作经历教师一般要求40周岁以下;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教师一般要求45周岁或50周岁。

2.党政管理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党政管理人员所在部门、单位依据科员空编情况,可申报1-2个用人计划;其他专业技术人员所在部门、单位,可视缺编及急需情况,可申报1-2个用人计划;原则上,所有部门、单位人员空编不能一年配满,招聘人员应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年龄一般要求35周岁以下。

3.辅导员:按照学校专兼结合的配备要求,依据目前专职辅导员岗位空缺情况,申报招聘计划,招聘人员应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年龄一般要求35周岁以下。

五、申报安排

各部门、各单位依据申报原则和申报要求,结合实际需要,充分论证用人需求,经本单位班子集体研究后,认真填写附表:《2026年度招聘计划呈报表》,并于202626日前将申报表格电子版发送至邮箱:979229066@qq.com(人社处人事科陈井琛)。超出时限未报,视为无用人需求。申报表格纸质版请各部门、单位负责人签字后,于开学第一天报人社处人事科。

联系人:陈井琛 13331500329


附表:2026年度招聘计划呈报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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