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教职工考勤管理、提升工作质效,学校人事系统线上考勤模块已搭建完成,自2026年5月20日起运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适用人员
学校在编人员、人才派遣人员、劳务派遣人员、合同制人员。
二、管理要求
(一)各部门(单位)须指派考勤专员负责线上考勤登记及统计,请将姓名、联系方式填写至《各部门(单位)考勤专员名单》(扫描下方第1个二维码),并加入考勤专员微信群(第2个二维码),经单位(部门)行政负责人审批后上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处。


(二)各部门(单位)行政负责人为考勤工作第一责任人,应切实履行领导责任,严格按照《长春工业大学教职工考勤及请假管理规定》执行考勤制度,据实审核教职工考勤情况,做到准确无误。
(三)全体教职工要牢固树立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严格遵守学校考勤管理制度,自觉遵守作息时间,按时到岗、尽职履职,杜绝迟到、早退、旷工、擅离职守等现象。
三、报送方式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处每月1号会在人事系统中发布考勤任务,各部门(单位)考勤专员须登录长春工业大学信息门户网站,进入人事系统,点击待办,进行线上考勤操作,具体操作步骤详见《线上考勤、请销假及回岗操作说明》(附件1)。
四、报送时间
(一)各部门(单位)应于每月5日前线上提交上月考勤结果。
(二)为保证系统平稳过渡,请各部门(单位)5月31日前完成4月份线上考勤结果上报工作。
五、其他事项
(一)教职工请事假、病假、婚假、产假、探亲假等各类假期,均须按照《长春工业大学教职工考勤及请假管理规定》实行线上审批,由本人登录长春工业大学信息门户网站,进入人事系统,点击请销假模块,填写请假类别,请假原因及时间,并上传相关证明,经审批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凡未经批准擅自休假的,按旷工处理。
(二)如遇系统故障、操作疑问或有优化建议,请及时联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处,联系人:陈井琛;电话:0431-85716281。
附件1:线上考勤、请销假及回岗操作说明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处
2026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