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关于做好2017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办字[2017]12号)文件和《关于2017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职业技能鉴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吉职鉴字[2017]7号)文件精神,现就我校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报名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申报工种
申报条件和申报工种在吉人社办字[2017]12号(附件1)文件中有明确规定,吉职鉴字[2017]7号(附件2)文件对今年工考报名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做了说明,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文件规定。
二、报名要求
(一)报名材料
1、考生近期(6个月内)同版正面免冠小二寸彩色照片2张及同版电子版照片。电子版照片要求大小在20kb以内,命名为“姓名+身份证后4位.jpg” (例如:李小明0124.jpg,宇华复印社可制作标准的电子版照片)。
2、定级、晋级考核及改工种的,需提交《吉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1份(附件3); 认定考核还需填报《调入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认定表》(附件4)1份。
3、上一等级证书原件。
4、身份证复印件1份。
5、《2017年工考报名承诺书》(附件5)1份。
6、申报技师和高级技师的,需提交《技师(高级技师)综合评审考核表》(附件6)一份。内容包括:
(1)考核评语(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
(2)评定成绩,部门对每位申报技师、高级技师人员给出评定成绩,采取百分制,60分合格。
(3)《综合评审考核表》每人一份,需所在部门领导签字加盖公章。
7、申报破格晋级考核的还需提交破格材料及有关文件原件。
8、报名费(标准见附件7:《工考晋级(定级)考核收费标准表》)。
(二)补考报名
补考人员随新报人员同时报名、同时考试,所需报名材料同新报人员相同(需在所填表格右上角标明“补考”字样)。
(三)报名时间
参评人员携带全部材料于2017年6月23日16点之前到人事处劳资科报名。
三、需说明的问题
1、过期不报者或因材料不全无法完成报名者视同自动放弃。
2、机关事业单位工人职业技能鉴定实行考聘分开制度。
对考核通过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暂不聘任,待我校工勤技能标准岗位数额出现空缺后,按照相关规定竞聘上岗,自学校正式聘用的下月起兑现国家和校内工资。
请凡有工勤人员的部门、单位认真做好通知工作,务必使每个工勤人员知晓本通知。
附件1:吉人社办字2017年12号.pdf
附件2:吉职鉴字2017年7号.pdf
附件3:吉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doc
附件4:调入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认定表.doc
附件5:2017年工考报名承诺书.docx
附件6:技师(高级技师)综合评审考核表.docx
附件7:工考晋级(定级)考核收费标准.xlsx
人事处
二○一七年六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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