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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人才政策3.0版高层次人才分类评定常态化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0-07  来源:   点击量: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开展吉林省高层次人分类分类评定常态化申报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函〔2023〕158号)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我校高层次人才分类评定常态化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申报人员范围

(一)自有人才。与我校签订3年以上正式聘用合同的全职人才。

(二)柔性人才。每年在我校工作不少于4个月的柔性引进人才,不受国籍、户籍限制。

(三)按照人才政策“18条”政策、人才政策2.0版,已经通过人才分类定级的人才,直接按原层次等级纳入人才政策3.0版人才管理,无需重复评定。

已评定人才原则上三年内不再受理申报,确属做出重大突出业绩成果的,需向学校提出申请并详细阐释申报人业绩成果的重要性,经学校申请、省人社厅批准后,申报人可提交系统申报。

(四)出站博士后。依据《人才政策3.0版》第11条申报D类人才的,需向学校提出申请并详细阐释申报人业绩成果。

二、 申报人员条件

(一)基本条件要求

申报人才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身体健康,能坚持从事创新创业创造工作。

3.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严谨的科研作风;有较强创新创业创造能力;个人信用记录良好,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4.申报A类人才不受年龄限制,申报B、C、D类人才不超过60周岁,申报E类人才不超过50周岁(均以申报日期计算),能力业绩特别突出的急需紧缺人才,按照“一事一议”原则,年龄可适当放宽。

5.申报人员因违纪违规受到党纪行政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申报。

(二)申报条件

详见《吉林省高层次人才分类评定参考标准(试行)》(附件1)。

三、 申报方式、时间安排及申报材料

(一)申报方式

采取网络线上申报方式,申请人员登录指定手机移动端或电脑端申报系统,进行实名注册后在线申报。详见附件操作手册(附件2、附件3)。

(二)时间安排

人才申报批次以月度为计算单位,每次个人申报仅限当月有效,本次申报于10月7日开始,10月20日截止,请按时完成个人系统申报,下次申报时间另行通知。

按照省文件精神,每年12月1日至次年2月底申报的人才合并为一批次,此批次个人系统申报时间另行通知。有子女入学需求的人才,务必于子女入学当年2月底这一批次或之前批次完成申报。

(三)申报材料

(1)电子版材料。按照申报人员类型填写吉林省人才政策3.0版人才分类评定申报汇总表。(附件4.1/4.2/4.3)

(2)纸质版材料。个人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5,需本人签字)、吉林省人才政策3.0版高层次人才分类评定业绩贡献证明材料(附件6)。

以上材料于10月20日前电子版(文件名以真实姓名命名)报送至邮箱:chenjingchen@ccut.edu.cn,纸质版(A4打印)一式一份,报送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处人才科(南湖校区主楼二楼)。

四、 相关要求

(一) 柔性人才、已认定需晋级人员或出站博士后依据《人才政策3.0版》第11条申报D类应在申报前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处人才科提出申请,截止时间为10月13日。

(二) 材料报送过程中,请做脱密处理,并按保密规定做好相关工作。

五、 几点说明

(一)吉林省通知原文网址:http://xxgk.jl.gov.cn/zcbm/fgw_97992/xxgkmlqy/202308/t20230831_8790510.html

(二)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激发人才活力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政策措施(3.0版)》全文网址:http://www.jl.gov.cn/zw/yw/jlyw/202210/t20221031_8611806.html?device=elderlyVer

(三)如遇政策调整或其他特殊情况,请以当月最新通知为准。

 联 系 人:陈井琛

联系电话:0431-85716251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处

2023年10月7日



附件:

1.吉林省高层次人才分类评定参考标准(试行)

2.吉林省人才分类定级评定业务用户手册(个人网厅)

3.吉林省智慧人社手机app下载二维码

4.1吉林省人才政策3.0版人才分类评定申报汇总表(初次申报人员)

4.2吉林省人才政策3.0版人才分类评定申报汇总表(博士后依据《人才政策3.0版》第11条申报D类人才)

4.3吉林省人才政策3.0版人才分类评定申报汇总表(已认定需晋级人员)

5.个人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6.吉林省人才政策3.0版高层次人才分类评定业绩贡献证明材料(模板)

7.填报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