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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学期加强教职工考勤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9-05  来源:   点击量:

校内各部门、各单位:

为保证新学期学校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保证教学与科研工作秩序,严肃工作纪律,严明校纪校规,现将新学期的教职工考勤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长春工业大学教职工考勤及请假管理规定》(长春工大〔2015〕8号)要求,把考勤及请假管理作为日常管理的重要环节,建立健全约束机制,加强出勤纪律管理,严格执行规定,强化守纪意识。

二、各部门各单位的负责人要加强考勤管理,增强责任意识,认真履行考勤职责,对本部门本单位教职工的出勤情况,及时准确如实上报,严禁弄虚作假。

三、新学期开学后,教职工应及时报到。对未能按时报到的教职工,所在单位要及时查明原因,督促其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四、各部门各单位当月考勤统计报表应于次月5日前(遇节假日顺延),由负责人签字并盖章后报送人事处劳资科。

五、新学期开学后3个工作日内(9月6日前),将本部门本单位员工开学出勤情况(应出勤人数、实际出勤人数、缺勤人员姓名及原因)报送人事处劳资科。

特此通知。

长春工业大学人事处

二〇一五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