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度二级保健对象慢性病筛查相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9-1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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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各单位:
按照省医保局《关于开展2015年度省直二级保健对象慢性病筛查相关事宜的通知》的要求,现开展2015年度省直二级保健对象慢性病筛查,具体事宜如下:
一、筛查范围
按时、足额缴纳保健对象补贴的省直二级保健对象(不包括2014、2015新评正高未办理二级保健人员)。
二、待遇标准
省直二级保健对象慢性病筛查标准为1000元,筛查待遇每年一次,不累计。
三、筛查地点
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吉林大学第一医院、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吉林大学口腔医院、吉林省人民医院、吉林省肿瘤医院,二级保健对象可根据需要自行选择上述一家医院作为慢性病筛查的定点医院。
四、筛查方式及时间
本次慢性病筛查采取的是“单项选择”和“套餐选择”两种检查方式,保健对象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由地选择筛查医院和检查方式,具体项目详见《吉林省省直保健对象慢性病筛查服务手册》。筛查时间至2016年2月29日止。
五、相关要求
1、各单位先行下载《吉林省省直保健对象慢性病筛查服务手册》发放给每一名保健对象,按照保健对象所选择内容以选定医院为单位进行网上申报,本人与医院提前三天确认筛查时间后,拿本人医保卡及《吉林省省直保健对象慢性病筛查服务手册》前往医院进行检查。
2、各单位要在2015年9月22日之前将填好《慢性病筛查统计表》纸质加盖公章送交人事处社会聘用与保险科,电子版发送到dbq@ccut.edu.cn。二级保健人员名单及慢性病筛查手册见附件.
附件1:
慢性病筛查统计表.xls
附件2:
二级保健人员名单.xls
附件3:
慢性病筛查手册.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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