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按照《关于印发< 吉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14〕43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学校决定开展2015年全校聘期已满的人才派遣人员进行聘期考核工作,并对考核合格人员续签合同。现就有关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员考核范围
2015年全校聘期已满的人才派遣人员,均为考核对象。
二、考核内容
按照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真实准确的原则,全面考核工作人员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的表现,重点考核工作绩效。
德,主要考核思想政治素质、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
能,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能力,业务技术水平及管理能力的运用和发挥、业务知识更新、工作创新等情况。
勤,主要考核服务意识、工作责任心、工作作风、工作态度等方面的表现。
绩,主要考核年度工作数量、质量、效率和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以及服务对象的满意度等履行岗位职责情况。教学单位的教师,主要考核教学工作、科研工作,及学科建设、专业建设、实验室建设、教学建设、研究生培养等方面工作完成情况。
廉,主要考核廉洁自律、廉洁从业及遵章守纪方面情况。
三、考核标准
(一)考核等次
聘期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个等次。
(二)考核结果基本标准
1. 管理人员考核结果基本标准
合格: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廉洁自律,熟悉业务,工作积极,能够完成工作任务。领导人员能较好完成岗位目标或任期目标。
不合格:政治、业务素质较低,组织纪律性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领导人员不能完成岗位目标或任期目标。
2. 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结果基本标准
合格: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工作负责、业务熟练,专业技术能力较强或提高较快,能够履行岗位职责,无责任事故。
不合格:政治、业务素质较低,组织纪律性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工作责任心不强,履行岗位职责差,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或责任事故。
3. 工勤技能人员考核结果基本标准
合格:政治思想表现好,自觉遵守法律、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熟悉业务,工作积极,无责任事故,注重劳动安全,能够履行岗位职责。
不合格:组织纪律性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履行岗位职责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工作责任心不强,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忽视劳动安全规定,发生严重事故。
(三)特殊情形下的考核标准
下列人员的聘期考核按以下规定办理:
1. 在学校考勤中,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确定其聘期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等次。
2. 对聘期出现Ⅰ级、Ⅱ级教学事故的责任人,确定其聘期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等次。
四、考核结果使用
用工单位考察职工聘期内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提出考核是否合格的意见。合格续聘、不合格解聘。合格的职工,单位要作出下一聘期的工作安排,并组织签署《人才派遣劳动合同书》;不合格的职工,用工单位应及时通知职工本人并报人事处办理解聘手续。
五、考核工作安排
(一)考核工作组织
聘期考核工作由各部门、各单位负责组织与基层考核。
(二)基层考核程序
1. 部门、单位成立由党政领导班子组成的基层考核小组,制定考核工作方案,负责本部门、本单位工作人才派遣人员的聘期考核工作。
2. 被考核人进行个人总结并填写《人才派遣人员聘期考核登记表》。
3. 基层考核小组在一定范围内对被考核人进行民主测评或评议。对教学秘书、辅导员的考核,教学单位应充分征求并参考学校相关职能部门的意见。
4. 基层考核小组根据综合评价情况及聘期内年度考核情况,提出考核结果等次建议。
5. 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人。
六、时间安排
(一)考核工作时间
2015年12月4日——10日。
(二)报送材料时间
《人才派遣人员聘期考核登记表》(一份)、《人才派遣劳动合同书》(一式三份)的纸质文档,请于2015年12月10日前报送至人事处社会聘用与保险科。
联 系 人:杜柏权(85717258)
联系部门:人事处社会聘用与保险科
办公地点:办公楼1257室
附件:
2015年人才派遣聘期考核人员名单.xls
人才派遣职工聘期考核登记表.doc
人才派遣劳动合同书.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