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省医保局于近日下发了《关于开展省直工伤人员工伤复查鉴定工作的通知》,请及时通知到本单位工伤人员,每人上交小二寸照片和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并于7月13日前交到人事处社会聘用与保险科。复查鉴定表由人事处统一填写,有涉及鉴定生活自理障碍程度、因果关系、辅助器具配置的请单独与人事处联系。
联系人:杜柏权
联系电话:85717258
附件1: 关于开展省直工伤人员工伤复查鉴定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2: 工伤人员情况汇总表2015 .xls
附件3: 省直工伤人员工伤复查鉴定表.doc
人事处
2015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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