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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省社保局2022省直工伤人员定点医院变更申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2-15  来源:   点击量:

各单位、各部门:

请各单位转发《吉林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省直工伤人员定点医院变更申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见附件1)。

1.申报时间、地点

我校工伤人员定点医院变更、选择申报工作自20211215日开始,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28日下班前。请各单位申报负责人务必在截止时间前下载《(2022)年度省直工伤人员定点医院选择变更表》(以下简称《变更表》,见附件2),汇总本单位申报信息,将填报好的《变更表》加盖本单位公章,提交至南湖校区主楼1259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220011@qq.com

2.填表注意事项  

请申报定点医院变更的工伤人员仔细阅读通知,了解《(2022年度省直工伤人员定点医院选择变更表)》各项填报信息(见附件2),其中:

1)“单位编码”由人事处保险科填写

2)“人员类别”填“在职”或“退休”

3)“身份证号码”、“姓名”、“定点医院代码”、“定点医院名称”、“工伤人员签字”、“工伤人员联系电话”由申报人根据实际情况和需求自行选择、填报,填报时请详细阅读表下方备注。

4)“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均填写工伤人员所在单位或部门联系人信息

       对上述通知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人事处保险科吴老师,联系电话是8571614715543779757

 


人事与人才工作处 保险科

2021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