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请各单位转发《吉林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省直工伤人员定点医院变更申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见附件1)。
1.申报时间、地点
我校工伤人员定点医院变更、选择申报工作自2021年12月15日开始,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28日下班前。请各单位申报负责人务必在截止时间前下载《(2022)年度省直工伤人员定点医院选择变更表》(以下简称《变更表》,见附件2),汇总本单位申报信息,将填报好的《变更表》加盖本单位公章,提交至南湖校区主楼1259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220011@qq.com。
2.填表注意事项
请申报定点医院变更的工伤人员仔细阅读通知,了解《(2022年度省直工伤人员定点医院选择变更表)》各项填报信息(见附件2),其中:
(1)“单位编码”由人事处保险科填写
(2)“人员类别”填“在职”或“退休”
(3)“身份证号码”、“姓名”、“定点医院代码”、“定点医院名称”、“工伤人员签字”、“工伤人员联系电话”由申报人根据实际情况和需求自行选择、填报,填报时请详细阅读表下方备注。
(4)“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均填写工伤人员所在单位或部门联系人信息
对上述通知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人事处保险科吴老师,联系电话是85716147,15543779757。
人事与人才工作处 保险科
2021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