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按照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要求,根据《吉林省“长白英才计划”实施方案》《吉林省“长白英才计划”遴选管理办法》和《关于开展2024年吉林省“长白英才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高校)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推荐范围
(一)基本条件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爱国奉献,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学风正派,诚实守信,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承担重大科研任务、领衔高层次创新团队、牵头负责省级以上创新基地和重点学科建设,研究方向属于吉林振兴发展重点领域,科研成果具有重大创新性和发展前景的科技人才;或长期从事基础研究工作,在国家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基础学科前沿取得突破性创新研究成果的基础研究人才。
(二)资格条件
申报人必须与省内高校签订全职工作合同且实际工作 2 年以上,年龄一般不超过 55 周岁,入选后能够在省内连续工作 5年以上,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级科学技术奖(含科技进步奖、科技成果转化奖和技术发明奖)获得者(主要完成人);
2.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含科技进步奖、科技成果转化奖和技术发明奖)一等奖获得者(前三名完成人)或二等奖获得者(前两名完成人);
3.国家级科技项目课题组负责人或主要成员;
4.省(部)级重大科技项目课题组负责人;
5.国家“双一流”学科或吉林省特色高水平学科带头人。
申报人年龄、工作年限的计算,截至 2024年7月31日。
已入选国家有关重点人才计划的人才,不再推荐申报“长白英才计划”相应层次项目,原支持期结束后,可推荐申报上一层次项目。申报人在一个年度内只能申报 1 个项目,除研究成果、技术水平取得重大进展或突破外,申报人 5 年内累计申报不得超过 2 次。
二、工作程序
1.个人向所在单位申请。符合遴选条件的人才,在7月22日前登录“长白英才计划”申报管理系统(https://jlcbyc.jilinxiangyun.com)下载填写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高校)申报书,并按要求上报附件材料,同时填写《2024年吉林省“长白英才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高校)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提交学校审核。(我校可推荐不超过5人)
2.基层单位初审,确定向学校推荐人选。
3.资格审核。
4.组织专家评审。
5.学校党委根据专家评审结果,确定推荐候选人选。
6.对推荐人选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公示。
7.报送材料。
三、工作要求
申报人员须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如实填写、及时报送申报材料,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一律取消今后遴选推荐资格。
联系人:李 爽 孙 志
联系电话:17767797977 0431-85716603
电子邮箱:1477515326@qq.com
申报管理系统技术服务: 0431-80767550
附件:2024年吉林省“长白英才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高校)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处
2024年7月18日